這陣子台灣新聞充斥著"閃婚"一名詞,前陣子聽我爸說:真不想再看到那個大s的新聞,結個婚台灣電視報了一個多月,真不知道到底新聞在報個什麼!
閃婚大多發生在三十歲以上的熟女身上,現代女性越來越晚婚,所以閃婚不得不變得流行起來.想想自已當初也是有跟上流行閃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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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婚,又稱閃電結婚,是指男女認識很短時間內就結婚的婚姻。有報導稱之為情感快餐.
原因
閃婚的人認為與其耗費一生的時間去了解也未必看清對方是什麼人,不如來個速戰速決,認準了就緊緊把握住眼前人,亦希望在瞬間內判斷對方是不是自己想結婚的人。正如有些人能一見如故,相交甚篤,亦有可能是認為對方條件好,怕會被人搶去了,結婚是為了證明自己和對方的愛意,也可以有一紙婚書縛住對方。
另外有一種是先孕後婚,在交往不久就發生性行為並意外懷孕,為了讓孩子有完整家庭而選擇馬上結婚。
閃婚也可能是為了達到某些目的,比如達到出國或其他目的而匆匆結婚。
結果
閃婚運氣好的會幸福一生,糟糕的可能會閃離,因為缺乏了解,相處上的問題很容易導致婚姻破裂。最快的速度是認識一天之內結婚,一天之內又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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